标题:海南政治圈地震:罗保铭案背后的内幕与影响

司法诉讼背景

2025年6月11日,海南省委原书记罗保铭因涉嫌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被提起公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信息,该案件由上海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审理。
罗保铭在担任多项重要职务期间,包括天津市商业委员会主任、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以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涉嫌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因而被指控受贿罪。这一案件现已提交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案件调查与处理过程
罗保铭的案情引发了广泛关注,从最初的立案调查到最终的提起公诉,历时数月。2025年2月10日,罗保铭因涉嫌受贿被最高检正式逮捕,此前他已被开除党籍,并取消其所有相关待遇和资格。
审查过程中,检察机关依法告知罗保铭的诉讼权利,听取了辩护意见,最终决定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此前,2024年7月,罗保铭曾主动投案并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违纪违法事实剖析
通过调查发现,罗保铭在政治生涯中丧失政治信念,与不当人士交往,对抗组织审查,尤其是在干部任命中受到亲友干预,并存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收受财物等问题。他还被指控大搞迷信活动,纵容亲属借助其职权谋私利,以及在职务便利下进行非法交易。
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及廉洁纪律,影响极其恶劣,性质严重。针对其违纪违法所得,相关部门已依法予以收缴,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罗保铭个人履历概述
罗保铭,1952年生于天津,具有历史学硕士学位。自1969年参加工作以来,历经多个重要岗位。早期在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工作,随后进入天津市无线电元件三厂工作,并逐步上升至共青团天津市委的重要职务。
1990年代初,罗保铭进入天津市政府,先后担任大港区委副书记、区长及天津市商业委员会主任等,并在此期间完成南开大学中国明清史专业的深造。2001年至2017年,他长期在海南省委担任副书记、省长及书记职务,并在全国人大相关委员会中任职。
罗保铭曾是中共十六大、十七大及十八大代表,也是十五至十八届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并担任多届全国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