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8日,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百色市政协原副主席伍奕蓉的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一百五十万元。其非法所得及孳息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
经法院查明,2002年至2021年间,伍奕蓉在担任多项重要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名商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总计人民币1836.76865万元,其中1000万元为未遂。

该案于2024年11月6日开庭,庭审中公诉机关详细指控了伍奕蓉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相关证据。伍奕蓉及其辩护人在法庭上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发表意见。案件最终于2025年3月18日宣判。

早前,2024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该案件已由广西监察委员会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在此之前的2024年9月,伍奕蓉因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此后,广西纪委监委通报了其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包括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
2024年8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伍奕蓉作出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决定,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伍奕蓉于2024年3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彼时,她被指控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根据资料显示,伍奕蓉1966年出生于广西北流,拥有丰富的从政经历,曾在多个重要职位上担任要职,直至2021年成为百色市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