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2日,深圳市一名公司副总在亲自送货过程中被压倒身亡,此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官方已发布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揭示事件经过及其原因。
事故背景及经过
2024年4月14日,在光明区马田街道太阳路的公交站台安装项目现场发生了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副总刘勇军当场死亡,经济损失约260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由多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以详细调查此事件。
事故的前因后果始于2024年4月10日,深圳东驰公司的胡松波与深圳粤通公司的现场负责人郑晓锐沟通,预定于4月13日或14日进行运送工作。原计划参与送货的广东艾卓公司员工柳广缘被安排其他任务,导致副总刘勇军未通知粤通公司和东驰公司便单独带队送货。
在事故当天,刘勇军与其他工作人员在公交站台装卸玻璃时,因操作不当,玻璃失稳倾倒,将刘勇军压倒。在紧急送医后,仍抢救无效不幸离世。
事故原因分析
直接原因在于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和设备的不稳定状态。刘勇军站在危险位置,而运输道路两侧高低不平,车厢倾斜,这些都为事故埋下了祸根。间接原因则反映出广东艾卓公司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方面的缺陷,未能消除潜在风险。
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事故调查组认为,尽管刘勇军有直接责任,考虑到其已在事故中去世,建议免予追责。而广东艾卓公司主要负责人柳快良则因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建议依照法律实施行政处罚。广东艾卓公司因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将面临行政处罚。
深圳东驰公司存在劳务分包不合规的问题,将由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这起事故不仅反映出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漏洞,也为各企业敲响了警钟,提醒各方加强安全意识与责任感,以防范类似悲剧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