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1日,昆明广播电视台的记者在采访时遭遇阻挠和推搡,涉事者夏某某被行政拘留十日。对于网传记者被打受伤一事,昆明市新闻工作者协会高度重视,并第一时间核查此事的详细情况。

该事件起源于昆明市民吉先生与云南梵高之光软装设计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后,对方屡次拖延工期未果。吉先生通过“8099999”微信公众号留言,希望栏目能够协调解决。
8月19日上午,昆明广播电视台派记者团队到吉先生家中进行采访。在采访过程中,梵高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夏某某情绪激动,反复拍打摄像机,致使遮光盖掉落。记者拨打报警电话。在此期间,摄像机撞击记者赵某某头部并造成其手腕受伤。
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黑林铺派出所的民警介入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夏某某故意损毁财物及伤害他人的行为处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200元。梵高公司同意赔偿摄像机遮光盖更换费用850元,以及医院治疗费、鉴定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0000元。经鉴定,记者赵某某为轻微伤。
事件发生后,昆明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迅速展开相关工作,维护记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他们还协调昆明融媒体中心与梵高公司展开谈判,并慰问受伤记者。还指导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
昆明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坚决保护记者的正当采访权利,杜绝阻挠和干扰新闻活动的行为再次发生。
(掌上春城公众号)
新的标题:昆明市记者采访遭受阻扰事件深度调查解析与法律跟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