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星期三,福山区市场监管局召开了一次重要的工商业转供电价格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旨在深入贯彻《关于工商业非电网直供环节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转供电环节中的违规行为,使国家电价政策真正惠及终端用户。

本次会议由福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发改局和区供电公司组织,共有70余家转供电主体负责人及会计参与。会议强调了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违规行为的重要性,以确保终端用户能够享受到国家电价政策带来的实惠,推动政策落到实处。

对于当前电价政策,非电网供电主体需严格遵循鲁发改价格〔2022〕248号文件的规定,除了损耗费用外,严禁向终端用户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具体的电价计算公式为:当月到户电价等于非电网供电主体结算平均电价除以(1-损耗率)。损耗率最高不得超过12%,若实际损耗率超过此限,应通过改善管理和升级设备来降低。
采用“先购电、后用电”模式的收费方式,其预购电价标准不得超过现行的燃煤发电基准价、工商业电度输配电价,以及政府性基金附加之和,合计每千瓦时上限为0.9185元。预购电价与实际到户电价差额须定期调整,退补周期最长为12个月,以确保价格合理。
会上,执法人员详细宣讲了政策法规、法律责任和具体工作要求,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强调各收费主体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收费公示制度执行,以防止违规加价和模糊收费项目等问题。会议邀请了价格认定中心与营销部的专家为转供电主体提供现场指导。
福山区市场监管局未来将继续通过专项查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提供政策法规指导等方式来规范转供电环节的收费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与透明,致力于为广大市场经营主体降费减负。
供稿单位:清洋市场监管所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