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焊工无证上岗被拘留,警示电焊安全重要性
特种作业如电焊切割具有高温、易燃及飞溅的特点,如果操作不当且防范措施不到位,很容易导致火灾或爆炸等事故。

近日,烟台芝罘区发生一起无证电焊案例。刘某某在未取得电焊特种行业操作证的情况下,仍然进行焊接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这种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行为已构成严重情节,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在芝罘区消防救援大队的监督检查中发现,在某装修施工现场,一名男子正在进行电气焊作业。现场火星四溅,焊接设备齐全,但没有配备消防器材,也没有落实保护措施。经过询问得知,该施工人员刘某某属无证操作,并尝试隐瞒身份和姓名,结果被警方调查确认后,依法进行拘留处理。

根据法律科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若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动用明火作业,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所有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循消防安全法规。
通过此事件反映出,特种作业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安全技术培训,通过考核并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动火作业时更需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确保操作规范化。
来源:芝罘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福建消防
制作:烟台消防全媒体工作中心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烟台消防”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