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3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保障你在烟台市的权益不受侵害!

发布时间:2025-11-01 05:55:17阅读:0
标题:如何精准识别与处理诬告陷害——烟台市典型案例分析

2025年10月24日,烟台市纪委监委发布了一则通报,旨在强烈释放支持正直干部、严惩诬告行为的信号。此次通报中详细列举了三起典型的诬告与澄清案件,这不仅展现了组织对是非的明确态度,也进一步推动了地方政治生态的清朗化。

揭秘3起诬告陷害典型案例,保障你在烟台市的权益不受侵害!

是莱州市金仓街道仓西村村民安某某的诬告事件。2025年7月,由于不满莱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处理决定,安某某捏造检察官黄某某涉嫌收受贿赂的虚假事实进行举报,意图让其受到责任追究。在经过详细调查后,安某某因为诬告他人被公安机关施以行政处罚。同年10月,针对黄某某的失实控告,莱州市纪委监委予以澄清。

第二个案件涉及到海阳市行村镇杏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刘某某。2025年6月,有群众匿名举报称刘某某侵占村集体土地和收益。经过全面核查,发现该村集体合作社的46亩山岚荒地是在相关程序后合法承包给刘某,并不存在举报中的问题。承包费也已按时存入村集体账户。2025年9月,海阳市行村镇党委对刘某某的诬告作出了澄清。

最后是关于莱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研中心主任方某某的澄清事例。2025年初,有人举报方某某在钟家疃小区改造项目中收受房产利益。经深入调查发现,方某某的房产早在2007年由父母赠与,此后因拆迁换得现有住房。装修费用也是通过正规银行转账支付的,因此举报内容并不属实。对此,2025年4月,莱州市纪委监委对方某某的失实指控进行了澄清。

通过对这三起典型案例的公开通报,烟台市纪委监委不仅维护了被诬告者的名誉,也切实体现了在处理诬告陷害过程中公正、公平和透明的立场。

信息来源:碧海清风公廉烟台,山东省烟台市“问政烟台”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