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4日,北京市两位居民因在电梯中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而被分别罚款800元。此案件是根据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进行的首次处罚,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电梯,违者最高可罚1000元。小编将详述相关案例和执法经过。
案例一:朝阳区的张某5月12日,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举报,小区居民张某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电梯。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通过调取电梯监控确认了这一事实。面对视频证据,张某起初试图否认,但最终承认违法行为,并为其辩解称“电池放家里充电更方便”,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法律责任说明。

次日,物业人员再次通过监控发现张某重复违法行为。在与执法人员对峙时,张某承认知道风险,但以电池外部无法充满为借口,再次带电池回家。张某因未听从整改建议,被处以800元罚款。
案例二:顺义区的姜某
5月2日,顺义区的物业人员巡查发现居民姜某同样违法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电梯。在受到查处后,姜某解释因担心雨水淋湿电池才带回家。执法人员警告姜某不得再犯,但翌日,姜某再次被监控发现违法。姜某的理由是“天气仍有小雨”,并认为执法人员不可能重复查访。

执法部门认为,姜某的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也是对自身和他人安全的威胁。依据法规,同样被罚款800元。
此次事件由北京消防全媒体中心报道,意在提高公众对交通工具电池安全管理的重视,减少潜在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