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8日,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及董事长李晓鹏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同时罚款人民币六百万元。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将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审理显示,李晓鹏从1994年至2021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授信、企业融资等帮助,非法收受财物累计折合人民币6043万余元。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李晓鹏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巨大且影响恶劣。由于他到案后积极认罪悔过,主动交代其他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并退还全部赃款,法院对其进行了从轻处罚。

2024年10月28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结束后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李晓鹏的落马历程开始于2023年4月,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查,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实,随后受到组织严厉处理,包括开除党籍和公职,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据悉,李晓鹏在中国工商银行及招商局集团等多个重要职位上曾任职,并在金融领域拥有丰富经验。他的腐败行为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持续,性质严重,影响深远。
李晓鹏,1959年出生,为武汉大学金融学专业博士,曾在诸多金融机构担任领导职务,包括工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等。他的职业生涯跨越多个金融机构,直至2022年退休。
这个案件不仅揭示了李晓鹏个人的腐败行为,也反映了金融行业监管漏洞的重要性。在面临金融领域的复杂挑战时,加强制度建设与治理无疑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关键。























